深圳市冠生康科技有限公司解读药食同源膳食原料行业新规与合规要点
📅 2026-09-12
🔖 深圳市冠生康科技有限公司:养生保健食品,膳食原料,滋补品研发,健康器械,药食同源产品
2024年以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陆续更新了药食同源目录及配套生产规范,对膳食原料的采购、炮制、配伍提出了更明确的合规要求。作为深耕行业多年的深圳市冠生康科技有限公司,我们在养生保健食品、膳食原料、滋补品研发等环节中,第一时间对照新规进行了内部审核与流程调整。
新规核心变化与关键参数
此次调整重点涉及三个方面:
- 原料目录扩容:新增地黄、麦冬等9种物质纳入试点食药物质名单,但要求每日摄入量上限明确标注。
- 炮制工艺标准:对蒸制、炒制等传统工艺增加了水分活度、灰分等量化指标,例如蒸制黄精水分不得高于15%。
- 标签标识:药食同源产品不得宣称治疗功能,需标注“不适宜人群”及推荐用量。
合规操作步骤(以固体饮料类滋补品为例)
- 核对原料是否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内,并索取供应商的产地证明与检测报告。
- 按新规附录方法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重金属(铅≤0.5mg/kg)及微生物指标。
- 配方设计时,将药食同源原料总量控制在每日30g以内,并计算单包用量。
- 标签送第三方审核,确保无“治疗”“治愈”等违禁词。
深圳市冠生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健康器械与药食同源产品的交叉领域也注意到,部分带加热功能的破壁设备需同步符合电器安全标准,避免因器械问题导致原料合规却终端违规。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问:试点物质能否用于普通食品? 答:仅限试点企业按批复工艺生产,且需标注试点文号。问:进口药食同源原料如何合规? 答:需提供出口国官方卫生证书及中文标签备案。
注意:不同省份对配伍禁忌(如人参与萝卜同用)的执行尺度略有差异,建议委托深圳市冠生康科技有限公司这类具备滋补品研发经验的技术方进行预审。
新规并非限制,而是推动膳食原料行业走向标准化。建议企业每季度更新一次原料合规档案,并保留至少三批留样数据。深圳市冠生康科技有限公司:养生保健食品,膳食原料,滋补品研发,健康器械,药食同源产品——我们持续为合作伙伴提供从原料筛查到成品标签的全链条技术支持。